佩莉怀里头,叫了两声,粉兔子的叫声嘤嘤嘤的,可爱极了。
佩莉伸手抚摸着那兔子的长耳,它浑身像个毛茸茸的球,摸着手感很舒适,被女孩轻轻抚摸的粉兔子舒服地蹭着脑袋。
“没事,就是一只粉兔子。”慕恩也想摸摸兔子,却被兔子一耳朵甩到了脸上,他捂着脸躲在了爸爸妈妈身后。
格雷还在嗷嗷大叫,可怜的格雷经常被粉兔子们欺负,现在那小小的粉兔子还变成了这么大一只,它吓得躲在了座位底下。
派克斯哈哈大笑:“雾霭森林的粉兔子可很暴烈哦,经常恶作剧。”
“粉兔子喜欢我妹妹。”慕恩悻悻地望着佩莉手里嘤嘤叫的兔子,“无论哪里的都是。”
佩莉将手揣进粉兔子厚厚的绒毛里头,这种兔子尽管调皮却很爱干净,皮毛都香香的绒绒的,简直像个暖手抱枕,慕恩羡慕地看着妹妹用粉兔子揣手手。
马车行了一会儿,佩莉取出手,看到了外头绕着转圈圈的其他粉兔子们,她将手里毛绒绒的粉兔子放到窗口,对它道:“好了,你的家人们来找你了,跟着她们离开吧——”
粉兔子依依不舍地亲了亲佩莉的手,其他粉兔子也依次来亲吻她的手背,然后才姗姗离去。
“佩莉怎么像粉兔子们的女王一样?”菲丽丝笑道。
佩莉捧着肥嘟嘟的脸颊道:“可能是跟它们长得越来越像了吧。”
格雷偷瞄了一眼,确定粉兔子离开后,这才敢跳上座,舔着佩莉的手,『主人的手,脏脏脏。』
“你还说呢,你给我揣手我就不找粉兔子了。”佩莉嘀咕着。
格雷听此只好乖乖地让主人把手伸进毛里,嘶,人类的手,好冰。
告别粉兔子后,飞马终于歇足了力气,正要再次飞回空中时,马车却停了下来,派克斯打开了车门,蹙着眉道:“前面躺着一个男孩,好像中毒了。”
埃尔往前一看,地上果然躺着个黑发男孩,急忙道:“把他救上来吧,这种地方,不会是迷路的村民吧?”
派克斯听此下了马车,拢上衣襟遮住口鼻,将那男孩抱上了马车。
马车内部比较宽阔,那男孩被放置在浅灰色的羊毛地毯上,样子跟佩莉差不多大,黑发漆黑如墨,粘满草芥,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亚麻布衣,脸颊冻得青紫,手臂瘦得可怜,佩莉看了看,好像比自己还瘦许多。
派克斯拿出随身备着的解毒剂,倒入了那男孩口中,随着解毒剂慢慢流入喉咙,男孩咳嗽着,终于清醒了过来,他眼中空洞无光,没有任何波动,并不因身旁围着的衣冠楚楚的贵族们而有半分惊骇。
“孩子,你叫什么名字?”菲丽丝询问道。
男孩顺从地回答:“青木。”
“你不是西比斯大陆的人吧?”听到这个名字佩莉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。
青木点头道:“我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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